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时间:2022-01-10 08:57:23 浏览:
       截至2022年1月4日2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81件,目前已办结159件。现将第二十九批3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
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
编号
1 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滨江花园小区有人烧煤炉,气味难闻。 南郑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1月4日,经对滨江花园小区四栋楼进行现场摸排走访,发现共有11户住户使用煤炉取暖。其中,1号楼4户,2号楼2户,3号楼3户,4号楼2户。
大河坎镇工作人员逐户上门走访宣传《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中心城区禁燃、禁售、禁储、禁运规定,并给每个住户发放《致禁煤区内全体群众的一封信》,签订整改告知书,建议采用燃气或用电方式进行取暖。截止1月5日上午,该小区11户已全部拆除燃煤炉具。 D2SN202201010040
2 汉中市洋县磨子桥镇杨湾村十二组村民反映西汉高速洋县出口段距离居民区只有20米左右,行车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洋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经现场核实,西汉高速(西安-汉中方向)洋县出口匝道沿线共涉及住户10户,均为洋县磨子桥镇杨湾村十二组居民,居民住房距匝道最近距离约20米,此段未建设隔音屏障设施。调查组现场对5户群众进行了走访,均反映行车噪声大,主要是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胎噪声音。
西汉高速公路由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宁分公司运营管理,2021年12月30日,调查组向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宁分公司致函,要求该公司从群众利益出发对洋县磨子桥镇杨湾村十二组涉及信访路段进行排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群众影响。 D2SN202201010011
3 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南坝村有一个灌溉农田的水库,被政府承包给了私人老板之后,被扩大面积建设农家乐。 宁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信访人投诉的青木川镇南坝村水库为青西水库,于1965年12月建成蓄水,2009年进行一次“5.12”地震震险水库除损加固。属嘉陵江水系金溪河流域,水库总库容16.2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3万立方米,死库容1.5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899亩,目前水库实际灌溉积为210余亩。青西水库附近有农家乐1家,紧邻水库西侧,建设于2014年9月,总占地面积2.1亩(包含场院),其中房屋于2019年申报农房一体确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登记面积269平方米。农家乐运营期间办理了营业许可、卫生许可等证照。
1.关于“汉中市青木川镇南坝村一个灌溉农田的水库,被政府承包给了私人老板”的问题属实。2012年1月1日,南坝村村委会与青木川村村民丁某某签订《青西水库承包合同》(承包期限15年),总承包费用7500元。2014年开始,宁强县积极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发展农家乐,开展青木川古镇国家4A级景区创建活动。南坝村紧邻青木川古镇,2014年9月丁某某在水库库尾新建9间房屋用于农家乐经营,经营至2019年停业至今。2016年11月丁某某去世后,由其子管理,2020年1月16日将农家乐转让给熊某某,承包后拟改建为青木魂酒庄用于贮存酒。
2.关于“被扩大面积建设农家乐”的问题属实。经查,熊某某承包农家乐后于2021年4月对院场进行扩建,建设厕所、2个污水处理沉淀池、大门等;本次扩建在水库库尾新建浆砌石护坎长约50m,增宽14m,现场核实占用水库水面1.7亩。据熊某某本人陈述本次扩建岸坎主要是对农家乐前沿的水库岸坡冲刷淘空区域进行加固处理。
一是对农家乐承包人侵占水库库区的问题,宁强县水利局于2022年1月6日立案调查,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由宁强县青木川镇政府加强水库的安全管理,结合雨情、汛情督促水库承包人做好安全监测和巡查,确保水库和农家乐安全运行。三是宁强县青木川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督促农家乐承包方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农家乐环境管理,杜绝生活废水排放水库内。 D2SN20220101001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来源于兴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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