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 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 编号 |
1 | 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道办事处银滩路建国雅居小区3号楼的车库被业主私自改造成餐饮店,油烟污染非常严重。 | 汉台区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中山街街道办事处银滩路建国雅居小区3号楼位于中山街道办事处建国社区,共有3个单元,共有6层,住户30户,1楼为车库,2楼至顶楼为住户,房屋性质为商品用房。该小区临街共建车库13个,车库所有权属于业主个人所有,目前有正在营业的早餐店9家。 1.关于“车库被业主私自改为餐饮店”的问题属实。13个车库于2012年陆续被业主对外出租,租户中有10户为早餐店,目前1户核桃馍店于2021年12月14日停业,其余9户每日营业至中午打烊,剩余3户中2户为理发店,1户为烟酒店。现场查看13个车库均没有改变车库房屋结构。 2.关于“油烟污染非常严重”的问题基本属实。经查,正在营业的9户早餐店,其中 6户基本不产生油烟,3户产生油烟的早餐店分别为海鹏水煎包子店、汤雪艳油条店、明兴锅贴店,现场查看3户早餐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均建有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台账及第三方清洗发票。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明显的油烟排放,明兴锅贴店和海鹏水煎包上方二楼住户护栏处有少量油污。 |
是 | 一是由汉台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9户早餐店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对其核发新的证照,避免餐饮油烟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二是要求早餐店经营户进一步加强店内及后厨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干净整洁,获得小区业主的理解。 | D2SN20211221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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