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时间:2021-12-25 08:44:00 浏览:
       截至2021年12月24日2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92件,目前已办结55件。现将第十四批8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
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
编号
1 汉中市汉台区明珠北苑小区西组自备锅炉供暖设备,锅炉供暖设备运行期间噪音扰民,并有三个烟囱排放黑烟。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明珠北苑小区位于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民主街西段,由陕西广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有19栋住宅楼,住户2003户。该小区内东、西区域地下负1层各建了一个天然气供暖锅炉房,于2015年8月投入使用,由陕西百姓科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维。群众反映的西组自备锅炉房位于小区地下车库西侧,安装了6台天然气锅炉,每台额定热功率1.4MW,该锅炉房6台锅炉共用3根烟囱,高度约15米,符合项目环评报告规定的不小于8米的要求。
经调查,明珠北苑小区使用的为天然气锅炉供暖,烟囱排出的为白色水蒸气。2021年12月19日16时,汉台区环境监测站对明珠北苑小区西组锅炉烟尘黑度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群众反映的三个烟囱排放黑烟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19日16时和12月22日22时20分锅炉运行期间,汉台区环境监测站对距离锅炉房最近的4号楼1、2单元4楼住户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环境噪声点位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群众反映的锅炉供暖设备运行期间噪音扰民问题不属实。
责成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陕西百姓科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并配合明珠北苑小区物业做好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D2SN202112170014
2 汉中市城固县柳林镇五区寺村,飞机制造厂污水排放周家安污水处理站经过该村,距离村民住所四五里路,异味有影响。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陕西飞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陕飞公司)始建于1969年,是定点研制生产大、中型运输机、特种机的大型军工骨干企业。该公司分为南北两个生产厂区,北区(山上)位于城固县老庄镇,南区(山下)位于城固县柳林镇,南北两区相距13公里。南区主要生产、生活区均位于柳林镇五渠寺村范围内。
1.关于“飞机制造厂污水排放周家安污水处理站”问题不属实。
经查,城固县辖区内不存在周家安污水处理站。陕飞公司南区所有生产、生活废水经地埋封闭式污水收集管道统一收集后,进入南区污水处理站(代号29)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污水排入处理站东北侧长约300米的退水渠(明渠),最终排入文川河。沿途对300米退水渠进行查看,未见其他污水排入,也未发现存在异味现象。
2.关于“距离村民住所四五里路,异味有影响”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实际为流经柳林镇五渠寺村的排洪渠,全长约10公里,主要功能为雨季泄洪及下游农田退水。该渠流经柳林镇五渠寺村、朱家湾村、吴家营村、新柳村和沙河营镇梁家庵村5个行政村,在沙河营镇梁家庵村河坝(阳安铁路南侧)汇入文川河(该渠流经五渠寺村4组、5组有长约1KM敞开式渠道,其余渠道为封闭式)。流经五渠寺村4组、5组敞开式渠道两侧居住的有陕飞公司驻军单位及家属区、五渠寺村4组、5组居民共约130户,上述居民将洗衣、洗菜等生活废水排入该渠,在枯水季,由于水流量较小,加之少量生活垃圾阻滞,导致水体停留发酵,散发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12月20日对该渠入文川河口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pH为7.55、氨氮浓度为4.46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4 mg/L,所测项目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GB5084-2021)表1之水田作物标准限值。
一是责成柳林镇政府实施五渠寺村排洪渠清淤疏浚工程,预计12月26日完成。二是柳林镇政府对五渠寺村排洪渠途径的4组56户居民实施厕污共治工程,计划于2022年2月中旬开工,4月底前完成。三是由柳林镇政府配套建设五渠寺村4组、5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沉淀池及提升泵站,对五渠寺村排洪渠周边驻军单位及其家属区、居民生活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后用泵站将污水送入汉中航空智慧新城纳污管网,所有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工程预计2022年12月底前完工。四是由柳林镇牵头,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配合指导,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排洪渠沿线开展勘查设计,消除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盲区,计划2022年3月底前完成勘察设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条排洪渠管网建设。 D2SN202112170049
3 汉中市勉县同沟寺镇官沟村的官沟第一砖厂,无证经营,破坏70多亩耕地违法取土制砖;该砖厂昼夜生产,产生的噪音、粉尘、二氧化硫,影响附近小学师生、村民身体健康,也造成农作物重金属超标,群众多次举报无果。 勉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勉县官沟村第一砖厂实为“勉县官沟第一砖厂”,位于同沟寺镇官沟村七组,现属个体私人企业,主要经营页岩砖、建筑垃圾砖等加工销售,建有3000万块砖隧道窑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了脱硫除尘塔1座,建设物料堆棚约8000平方米。
1.关于“无证经营”问题不属实。经查,该砖厂证照齐全,手续合法。
2.关于“破坏70多亩耕地违法取土制砖”问题属实。2021年12月17日,勉县自然资源局在巡查中发现,该砖厂原矿区边缘有动土和填埋垃圾痕迹。经查,该砖厂受官沟村委会委托开挖土坑用于垃圾临时堆放,开挖面积约200多平方米,疑似该砖厂将开挖的粘土进行了制砖(砖厂业主称开挖产生粘土用于垫路,但未提供垫路现场)。目前,勉县自然资源局对该案件已立案调查(立案编号2021—103号)。
3.关于“昼夜生产,产生的噪音、粉尘、二氧化硫,影响附近小学师生、村民身体健康”问题不属实。经查,该砖厂北侧和东侧为农田,南侧紧临北环路,西侧有勉县同沟寺官沟小学,学校距离砖厂约200米。该砖厂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隧道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该废气经脱硫除尘塔处理后外排,噪音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过程中运输噪声。由于生产设备检修,现场检查时,该砖厂未生产,无法对大气和噪声进行监测。经查阅该砖厂近三年自行监测报告,2019年至2021年,该砖厂共对有组织废气开展了7次监测,对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了7次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该砖厂环保竣工验收噪声监测报告(城环监(气)字〔2017〕08号)显示:昼间、夜间的厂界噪声等效声级值均符合该排放标准。调查组对该砖厂毗邻的勉县同沟寺官沟小学及周边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经证实,该砖厂生产时对校园正常教学秩序无影响。
4.关于“农作物重金属超标”问题不属实。2019年,陕西省农业厅依据土壤详查数据将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划分(按土壤环境质量分为三类: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同沟寺镇官沟村耕地为优先保护类。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规定,该地块生产的农产品为免检产品。
2021年12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于委托陕西地矿汉中检测有限公司对该砖厂东侧的灌溉渠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样内铅、镉、汞、砷、铬5项重金属监测因子均未检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5.关于“群众多次举报无果”问题不属实。经查阅近三年各级转办和信访平台记录,勉县共收到关于该砖厂投诉信访转办件1件,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
处理处罚情况:2021年12月17日,勉县自然资源局对该砖厂非法开挖粘土进行制砖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号2021—103号)。
整改措施:一是勉县政府责成同沟寺镇人民政府督促该砖厂对填埋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填埋的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该砖厂于2021年12月28日前对清理垃圾后的土坑进行回填平整,恢复原貌。
问责情况:勉县自然资源局对同沟寺自然资源所所长给予提醒谈话,勉县同沟寺镇党委对官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提醒谈话。
X2SN202112170051
4 汉中市宁强县大安镇烈金坝村的垃圾场内倒了几万吨铅锌矿废渣,严重污染环境。 宁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宁强县大安镇辖区内有垃圾填埋场2座,分别为大安镇烈金坝垃圾填埋场和斩龙垭垃圾填埋场。群众投诉内容反映实际为斩龙垭垃圾填埋场,位于宁强县大安镇斩龙垭村二组小湾里。
经查,宁强县大安镇斩龙垭村填埋场于2021年1月变更为东皇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铅锌尾矿渣渣库,用于堆放东皇沟河道附近的原东皇沟铅锌矿区铅锌尾泥及锰矿渣。在对原填埋场防渗膜进行修复后,将铅锌选矿尾渣运至填埋场进行规范堆存,填埋铅锌尾泥约2.5万立方米,并于2021年5月堆存填埋完毕后铺设防渗膜、修建边坡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和山水进入填埋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和封场处理。同时,利用原有填埋场坝下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渗滤液,渗滤液收集满后利用吸污车运送至宁强县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处理后循环使用。库区下游设有地下水监测井一座,用于监测地下水质情况。
2021年12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委托陕西正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宽川河斩龙垭填埋场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及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3个点位水质进行监测,其中宽川河上游500米地表水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8mg/L、pH为8.3、汞、砷、镉、铅、锌、硫化物、六价铬、总铬均未检出。宽川河下游1000米地表水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6mg/L、pH为8.5,汞、砷、镉、铅、锌、硫化物、六价铬、总铬均未检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结果:亚硝酸盐0.039mg/L、硝酸盐1.21mg/L、pH7.5、硫酸盐36mg/L、汞0.00004mg/L、砷0.0008mg/L、镉0.0011mg/L、铅0.0101mg/L、锌0.23mg/L、六价铬、总铬、硫化物未检出,符合《地下水环境质标准》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一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宁强县大安镇及代家坝镇人民政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东皇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周边环境动态管理,对该项目外围排水沟进行加固,防止雨水和山水进入项目填埋区域。二是定期对填埋场状态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排除环境风险隐患,做好巡查记录;每季度对渗滤液收集池及周边水质进行监测。三是定期将暂存的渗滤液清运至宁强县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制作转运台账,由专人管理。 X2SN202112170028
5 汉中市宁强县巴山镇从2018年起修建垃圾场,至今未修好。巴山镇的垃圾全部倒在斜坡树林内,下雨天到处都是黑水,严重污染环境。 宁强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巴山镇有两个垃圾填埋场,分别为茅坪沟村五组油坊沟垃圾填埋场和茅坪沟村三组照壁山何家坪垃圾填埋场。
1.关于“宁强县巴山镇从2018年起修建垃圾场,至今未修好”问题属实。经查,巴山镇茅坪沟村五组油坊沟垃圾填埋场至今未建成,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巴山镇茅坪沟村5、6组部分村民因担心垃圾场投入使用后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阻止施工,要求更换选址,导致填埋场停工,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与巴山镇人民政府先后四次组织茅坪沟村群众代表、驻镇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召开会议解释各项政策并现场调解,因群众认为垃圾填埋场建设会影响其生活生产,反应强烈,以致于多次协商协调均未能到位,导致填埋场建设阻断,停工至今。
2.关于“巴山镇的垃圾全部倒在斜坡树林内,下雨天到处是黑水,严重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2021年11月,巴山镇政府停止使用茅坪沟村三组照壁山何家坪垃圾填埋场,并组织工程队对垃圾场进行了覆土和封场。2021年12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委托陕西正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巴山镇茅坪沟村照壁山何家坪垃圾填埋场上游50米、巴山镇茅坪沟村照壁山何家坪垃圾填埋场下游50米地表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存在黑水横流、污染环境的问题。目前,巴山镇生活垃圾由第三方保洁公司转运至宁强县毛坝河镇垃圾填埋场。
一是由巴山镇政府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人员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化解群众疑虑,力争在2022年4月前完成茅坪沟村五组油坊沟垃圾填埋场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由巴山镇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封场的原照壁山何家坪垃圾填埋场处理措施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设计规范进行闭场。 X2SN202112170032
6 汉中市略阳县峡口驿镇峡口驿社区内有个选矿厂,经常向峡口驿河排放污水,矿场附近晚上能闻到浓郁药味。 略阳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选矿厂为略阳县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寨子选厂,位于略阳县硖口驿镇硖口驿社区,主要生产铜精粉。该选厂配套建设小寨子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南方向约400米处,尾矿库设计库容48.05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1年,属四等库。该企业附近河流是麻地沟,为山间小溪,最终汇入硖口驿河。
1.关于“经常向硖口驿河排放污水”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该选矿厂因设备检修于2021年12月12日停产至今。选矿厂区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泵打至尾矿库,经尾矿库沉淀处理后送回选厂车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核查时,厂区周边无废水排放痕迹;尾矿库库下消力池挡板闭合,未见尾矿库废水排放痕迹。沿该选矿厂麻地沟上下游河道巡查,未发现污水排放迹象。经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未发现企业存在废水偷排现象。2021年12月19日,略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选厂尾矿库下游麻地沟溪水、厂区下游麻地沟溪水、厂区外硖口驿河上下游地表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2.关于“矿场附近晚上能闻到浓郁药味”问题属实。经查,因铜矿浮选生产工艺需要,在铜矿石浮选过程中,需加入辅料丁基黄药,该药加入后会产生类似中药的气味,由于浮选车间密闭不严,导致气味逸散,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企业立即完善厂区车间封闭措施,切实减轻对厂区周边的气味影响。目前,该厂正在进行车间封闭工程,预计12月底前完工。 D2SN202112170020
7 汉中市佛坪县三河口水库蓄水,把村民房屋淹了。其中一家是商店,里面有大量机油、化肥等物品,以及其它住户的化粪池、猪圈、牛圈、山上的坟地都没有处理,全都淹到水库里了,担心对水源造成污染。 佛坪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
1.关于“汉中市佛坪县三河口水库蓄水,把村民房屋淹了”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三河口水库是引汉济渭工程的一部分,2021年2月8日,省水利厅组织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利枢纽下闸蓄水阶段移民安置终验,三河口水库开始逐步蓄水。蓄水前库区移民办按照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标准,省移民办批复的《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淹没区内群众房屋建(构)筑物拆迁后,做刨平处理,无需二次转运”要求,截止2021年8月30日完成(构)建筑物拆除与清理490户,仅剩三河口蓄水高程643米以下石墩河镇石墩河村胡某、丁某某、胡木某3户因涉及国有土地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房屋未拆除。2021年8月以来,因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水库区域降雨频繁,造成库区水位持续上涨,达到高程623.5米,石墩河镇胡某、丁某某、胡木某3户空房被淹。
 2.关于“其中一家是商店,里面有大量机油、化肥等物品,以及其它住户的化粪池、猪圈、牛圈、山上的坟地都没有处理,全都淹到水库里了,担心对水源造成污染”问题不属实。经查,信访反映的一家商店为石墩河镇石墩河村移民胡某在原石墩河集镇所开小型百货商店,自2016年原集镇移民搬迁后停业,该户长期在外居住,因对移民补偿标准有异议,拒绝拆迁,空房闲置,不涉及有大量机油、化肥以及其它物品和污染物淹没至水库。2021年2月,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咨询中心对三河口水利枢纽坝址上游100米、坝址下游100米、黄三1#支洞施工区支沟入汉江口、黄三4#支洞施工区支沟下游500米、越岭段0#支洞施工区蒲河下游500米、越岭段5#支洞施工区王家河下游500米、出口段施工区黄池沟下游500米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一是由佛坪县人民政府督促库区移民办加大对三户村民的协商沟通,尽快实施移民搬迁赔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加大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关心关爱库区移民生活,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尤其是库区村民对库区清理措施的知晓率,促进库区保护和移民生产生活同步发展。 D2SN202112170055
8 2021年10月份,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被评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但是佛坪县长期存在一些严重的环境污染和重大的环境问题,对当地的水质、生态环境、身体健康存在一定的影响。问题一:集中式饮用水全靠大量漂白粉杀菌消毒,伴有腥臭味。问题二:居民生活污水含化粪池池水直接排放到沿线的河里,污染河水,影响水质。问题三:连续几年将生病的松树砍伐后焚烧,焚烧后未清理,下雨便直接流入河里,造成河水污染。问题四:佛坪县区域所属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段移民搬迁区域,库区清底工作未结束就直接蓄水,存在很多对水质和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因素。 佛坪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
1.关于“集中式饮用水全靠大量漂白粉杀菌消毒,伴有腥臭味”问题。经查,佛坪县城居民生活用水主要由陕西省水务集团佛坪供水有限公司供应,水源来自沙窝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经标准化处理后入户(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消杀过程均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自来水管网末梢水定期取样监测,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源地水质按季度取样监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佛坪县石墩河镇集镇移民安置点由陈家坝孔家湾水厂供水,该水厂采用次氯酸钠消毒。2021年12月5日,佛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陕西地矿汉中检测有限公司对石墩河镇各供水点水质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标准限值要求。
2.关于“居民生活污水含化粪池池水直接排放到沿线的河里,污染河水,影响水质”问题。经查,2016年石墩河镇移民搬迁,新集镇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有2座污水处理站,处理量分别为115m3/d(河东)、75m3/d(河西),处理工艺均为A/O+MBR,对居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座污水处理站每半年开展1次水质监测。2021年11月15日,陕西有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2座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7-2108)表1一级标准限值。
3.关于“连续几年将生病的松树砍伐后焚烧,焚烧后未清理,下雨便直接流入河里,造成河水污染”问题。经查,佛坪县2018年被国家林业局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目前没有药物可防治,伐除焚烧是唯一有效的防治措施。在松材线虫病防治除治工作中,佛坪县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等有关规定进行每年的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疫木除治施工中严格落实“一查、二砍、三烧、四处、五埋”技术操作流程(具体做法:对所有枯死松树砍伐焚烧,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树干焚烧碳化。包括所有伐除的枯死松木连同枝桠、树皮、木屑等清理物,就地集中到林间空旷处焚烧碳化处理,碳化后的剩余物进行了覆土掩埋),不会对水体造成任何污染。
4.关于“佛坪县区域所属引汉济渭工程三河口段移民搬迁区域,库区清底工作未结束就直接蓄水,存在很多对水质和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因素”问题。经查,佛坪县按照省移民办批复的三河口水库库底清理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要求,对淹没区内群众房屋建(构)筑物均拆除刨平处理、林木、零星树木进行采伐、坟墓进行压平封实或迁移处理;卫生清理由佛坪县卫健局牵头,通过招标由汉中瑞泰恒源农林生态发展公司进行实施,对三河口库区所有厕所、化粪池、圈舍等进行彻底消杀、消毒,按卫生防疫要求处理到位。2021年2月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咨询中心对三河口水利枢纽坝址上游100米、坝址下游100米、黄三1#支洞施工区支沟入汉江口、黄三4#支洞施工区支沟下游500米、越岭段0#支洞施工区蒲河下游500米、越岭段5#支洞施工区王家河下游500米、出口段施工区黄池沟下游500米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X2SN20211217000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来源于兴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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