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6-02 16:45:00 浏览:
       截至2021年6月1日22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30件。现将第十七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南郑区黄官镇镇上自来水不干净,水里有油和怪味,无法饮用。 南郑区 经查,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黄官集镇供水由黄官供水站管理,供水人口包括常住户1000户5000余人,驻镇企事业单位1500余人,商户400余人。2020年7月20日,陕西地矿汉中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镇自来水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报告编号:2020S1894)。黄官镇供水站巡查记录显示,2021年4月3日、4月19日、5月2日、5月16日的4次巡查中均未发现供水异常情况。在此信访件办理过程中,调查组入户走访也没有群众反映信访件所反映的情况,民生热线“5412345”也未接到该集镇水质问题相关投诉。
2021年5月27日,委托陕西有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黄官镇集镇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区、集镇供水站两处进行生活饮用水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黄官镇集镇供水、集镇移民搬迁安置区两处生活饮用水“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四项指标不合格。
一是南郑区水利局、黄官镇人民政府立即对两处水源、蓄水池、供水管网等设施和储水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分析。集镇移民搬迁安置区供水系统设计蓄水池容量较大,抽一次水要用四、五天,水在蓄水池内存储时间较长,存在细菌滋生的可能性。要求立即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按每日实际用水量调整储水量重新注水,6月1日完成整改;二是6月1日整改完成后,对两处供水点水质进行复检;三是计划在6月5日前增设次氯酸纳消毒设备一套,集镇供水系统消毒剂投放量在冬季用水量基础上,按夏季用水量增加剂量;四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告知群众不要饮用生水;五是由黄官镇人民政府加强供水管理,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 南郑区中所街道办惠丰北路中段,有个废品收购站在里面加工废旧塑料,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南郑区 经查,群众反映南郑区中所街道办惠丰北路中段有废品收购站属实;加工废旧塑料,气味刺鼻,污染环境不属实。投诉件所述的“惠丰北路中段废品收购站”是位于汉中市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事处惠丰北路中段的一废品收购站,该废品收购站经营人于2021年2月19日租赁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事处惠丰北路中段一家住户院落,进行废品收购,未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5月2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内无任何塑料生产加工设备,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废品收购点未进行过废旧塑料加工生产,只进行废塑料、废钢筋等废旧物资收购,院内堆放有废塑料、废钢筋等废旧物资,占地约48平方米,收购站内及周边无臭味。 针对该废品回收站无证经营问题,2021年5月25日南郑区中所营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南市监改字[2021]16号),要求该废品回收站停业关门。2021年5月28日现场核查时,该废品回收站已开始对院内堆放的废旧物资进行清理。
 
 
3 城固县老庄镇羊吼院村珍珠山,七、八年来几十里地的山体和生态被严重破坏,水源也被断流。白石岩以东破坏尤为严重。 城固县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城固县老庄镇羊吼院村珍珠山共有2家采矿企业,分别是汉中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均为从事石英砂矿开采的企业。
1.汉中佳润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矿山名称为城固县老庄镇毕家河石英岩矿,位于老庄镇广杨村,开采矿种为石英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年开采规模为20万吨,开采深度标高为1480米至1160米,矿区面积2.6898平方公里。该矿山属保留矿山,矿山位于秦岭一般保护区,不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该公司于2017年10月开始建设矿山道路和护坡挡墙、截排水沟等基础设施,2018年1月至今停工未采矿;目前该矿山还未形成开采面。该公司办理了国土、林业、环保、水利等相关手续。
2.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矿山名称为城固县老庄镇羊吼院村珍珠山石英砂矿,位于老庄镇广杨村,开采矿种为石英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年开采规模为10万吨,开采标高为1490米至1290米,矿区面积0.6542平方公里。该矿山属保留矿山,位于秦岭一般保护区,不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该公司2018年至2020年均在采矿许可证划定区域内开采,共开采矿石3万吨,2020年1月至今停产,城固县自然资源局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非法开采行为。该公司办理了国土、林业、环保、水利等相关手续。
3.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老庄镇羊吼院村珍珠山石英砂矿生态恢复治理情况。1号开采矿点位于矿区东北角,坡面积约30亩,2016年3月建设,2017年10月停采并闭坑;闭坑后开展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建有拦渣坝一座,坝体长50米、高15米、下底宽8米、上部宽4米,修筑浆砌石排水沟约1500米,修建护坡挡墙120米,累计栽植华山松、刺槐、杜仲等30000余株,播撒草籽约400公斤。2号采矿点位于矿区北侧,坡面积约10亩,2019年11月开始建设,2020年1月停止建设。该采点修建浆砌石排水沟200米,护坡挡墙约800米,栽植华山松、七叶树、银杏、刺槐等6000株,播撒高羊茅、三叶草300公斤。3号采矿点位于矿区东南侧,坡面积约35亩,2017年6月开始建设,2020年1月停止建设;现建有挡渣墙一座,长30米、高5米、上顶宽2.5米、底宽6米,累计栽植华山松、刺槐、石楠树、刺槐、冬青树、葛藤、爬山虎等45000余株,播撒高羊茅、黑麦草等草籽500公斤。4号采矿点位于矿区西南侧,坡面积约60亩,2016年10月开始建设,2020年1月停采并闭坑;现建有拦渣墙一座,长80米,底部宽8米,顶部宽3.5米,高10米,修建浆砌石排水沟约2200米,“U”型渠约1000米,累计栽植华山松、柏树、刺槐、水杉、七叶树等65000余株,播撒三叶草、高羊茅、苜蓿、黑麦草等800公斤。
4.汉中佳润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恢复治理情况。该公司于2017年10月开始建设矿山道路和护坡挡墙、截排水沟等基础设施。
5.关于群众反映珍珠山七、八年来几十里地的山体和生态被严重破坏问题。5月22日现场检查时,2家公司矿区无机械设备,未进行采矿。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并走访矿山周边群众,2020年8月至今,2家矿山公司矿区均未采矿,在村道路也未发现车辆运输矿石行为。经查,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未按矿山设计方案开采和违规占用林地问题,城固县公安局立案后委托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认定该公司占用未审批林地面积为49.46亩。汉中佳润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矿山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违规占用林地面积33.12亩(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
6.关于群众反映水源也被断流问题。经查,老庄镇珍珠山有一条自然沟道白石岩沟,发源于汉中佳润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区,全长约8km,沟道由北向东再拐向西最后与文川河左岸交汇,流经羊吼院村段约3Km。白石岩沟是一条季节性沟道,主要收纳自然降水,晴天时沟道无水流,其主要功能是排泄洪水及羊吼院柿树湾水塘蓄水用于当地农田灌溉。5月23日,城固县水利局实地查看,白石岩沟沟道上游无拦水设施,沟道畅通。
一是针对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城固县老庄镇羊吼院村珍珠山石英砂矿在采矿期内违法占用林地问题。2018年3月8日城固县林业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城林罚决字〔2020〕第01号),罚款115821.75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020年6月1日城固县林业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城林罚决字〔2020〕第00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占用林地、毁坏林木行为,在2021年5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将案件移交城固县森林公安分局。2020年10月28日城固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城公(刑)立字〔2020〕715号),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该公司负责人已被监视居住。2021年5月25日城固县林业局实地核查,矿区植被恢复率达70%。
二是针对汉中佳润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城固县老庄镇毕家河石英岩矿在整修矿山道路期间违法占用林地问题。2018年10月16日城固县林业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城林罚决字〔2018〕第03号),罚款143523元,并责令2019年12月16日前恢复占用林地植被原状;2020年8月24日城固县林业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城林罚决字〔2020〕第01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占用林地、毁坏林木行为,在2021年9月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将案件移交城固县森林公安分局。2020年11月27日城固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对汉中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城公(刑)立字〔2020〕829号),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2021年5月25日,城固县林业局实地核查,矿区植被恢复率达65%。
三是2018年3月29日,原城固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老庄镇珍珠山石英岩矿开采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长沟开采区露天堆存大量弃渣、弃土、矿石原料,未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堆放,未落实“三防”措施;破碎生产线未进行密封作业,未落实“防尘”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矿区道路及开采点扬尘污染严重;生态植被恢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4月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环责改字〔2018〕6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长沟开采区违法开采;并依法行政处罚10万元(城环罚字〔2018〕38号)。
四是城固县自然资源局责令汉中佳润泽矿业有限公司、汉中秦源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开采矿石,并继续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是督促城固县公安局增派警力,加快案件办理,尽快侦结移送起诉。
 
4 陕西天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生产的固体危险废物垃圾用车辆拉至汉江或就近倾倒,向洋县戚氏镇全丰村耕地中倾倒后填埋;该公司不定期或夜间生产时,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进行排放。 洋县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陕西天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戚氏街道办事处双庙村,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共5个车间,目前正常生产的车间为甲基环戊烯醇酮车间、乙基麦芽酚2车间。其余车间均因市场原因停产或拆除设备。
该公司2016年4月因超标排放废水被原洋县环境保护局处罚3.47万元(洋环罚字〔2016〕2号),并责令限制生产一个月;2018年10月因私设临时暗管偷排废水被原洋县环境保护局处罚10万元(洋环罚字〔2018〕18号),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查封(洋环查扣字 〔2018〕4号),并责令停产整治一个月,对有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了行政拘留(洋公戚行罚决字〔2018〕666号),拘留5天;2019年3月因超标排放废水被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处罚60万元(洋环罚字〔2019〕2号),并责令限制生产一个月。2019年3月至今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5月24日现场检查陕西天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情况: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工艺为氧化-调节-好氧-沉淀处理后经法定排放口外排至汉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曝气设施、沉淀池、调节池及污泥回流装置运行正常。该企业设有1个废水总排口,安装有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一套,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按要求开展了比对监测并进行了有效性审核。对氨氮、COD、PH、流量排放浓度进行实时监测,执法人员调阅监控平台历史数据,废水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无违法排污行为。废气处理情况:该公司在EM生产车间和MCP车间均安装有碱液吸收装置及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设施,利用PP板、塑料帘、有机玻璃板等材料,对各生产工段和污水处理站全段进行了密封,并加装气体收集管道,将无组织排放气体引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污泥、沥青渣以及废活性炭。现场调取近五年以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台账及转移联单,均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汉中地质大队检测中心严格按照频次要求对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排放。2021年5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委托陕西云检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总排口废水、车间废气排放口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排放标准。结合近两年来对该公司的执法检查情况,未发现企业存在偷排污染物及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日常检查中也未发现随意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和群众反映企业将危险废物倾倒耕地以及汉江河道的问题。
2021年5月16日、25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并走访陕西天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附近村民及戚氏街道办事处竹园村和全丰村,共走访了7户村民,确认周边群众未发现企业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戚氏街道办事处竹园村和全丰村村委会也未收到该村村民投诉。
一是市生态环境局洋县分局进一步强化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及违法排污行为;二是责令企业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内部矛盾的沟通协调,会同洋县戚氏街道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5 南郑区青树镇冉家营村顺昌采矿厂破坏植被、山坡、耕地几百亩,造成经常性泥石流和大量废水、污水排放。 南郑区 经查,该公司在采矿过程中违规占用林地问题属实;洗砂选矿废水外排不属实;雨天泥水混排现象属实。群众反映的企业名称为南郑县顺昌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南郑县青树镇安子塝砖瓦用砂矿,位于南郑区青树镇冉家营村。主要从事砖瓦用砂开采,砖瓦用砂综合利用过程中磁选铁精粉,在长沟湾配套建设尾矿库1座。该公司在发改、国土、环保、安监、水利等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1.关于群众反映“破坏植被、山坡、耕地几百亩”问题。经查,该矿山矿区未占用林地。2020年9月,该公司在矿区以东冉家营村10组建设矿区通行便道降坡清理施工过程中导致山体垮塌,对垮塌山体清理造成植被损毁。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认定该公司存在越界采矿问题,随即立案调查。2020年11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南自然资罚字[2020]第56号),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同时处罚55494.8元。2021年3月12日,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向该公司送达了《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通知》,要求企业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2021年3月16日、4月23日,给该公司连续两次下发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督办通知书》。
2021年4月6日区林业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选厂、矿区、尾矿库均不涉及占用林地,但是发现该公司在整修矿区以东自然村通行便道及整修矿山道路期间造成部分山坡林地植被破坏,其中损毁乔木林地面积约480余平方米、灌木林地约1200余平方米。2021年4月16日区林业局再次现场督促该企业补植树木,恢复植被,并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2021年4月9日,区林业局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南林罚决字[2021]第010号),罚款1.68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占用林地、毁坏林木行为。2021年5月7日,区林业局再次现场检查植被恢复情况,确认该公司已恢复治理滑坡区域灌木林地大部分植被。对于剩余乔木林地未及时恢复问题,区林业局责令该公司2021年6月6日前采取措施,全面恢复到位。
2.关于群众反映“造成经常性泥石流,大量废水、污水排放”问题。经查,该矿山选厂建设有2个尾矿库尾水收集池,1个选矿洗砂废水收集池,1个选矿洗砂废水浓密池。洗砂及选矿废水收集后进入浓密池,经沉淀后将砂浆打入尾矿库,尾矿库尾水自流进入尾水收集池,再回用于洗砂和选矿工段。由于洗砂废水含黄泥较重,导致废水收集池、浓密池及尾矿库废水呈“黄色”。现场检查时洗砂选矿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21年2月22日,该公司委托陕西云检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下游100米地表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报告编号SXYJ2021—0103—S),检测结果显示废水中总铊、铅、砷、镉、总铬、锌均未检出。2021年3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委托陕西地矿汉中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浓密池废水取样监测(报告编号NO:HZJC20210193HJ),监测结果显示废水中PH、总磷、总锌、总铜、氟化物、硫化物、总铅、总铬、总镉、总砷、总汞、总镍、总铊、总钴、总铍、总银、总锰、总铁、总锑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该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在矿区道路内侧及弃土场修建了挡墙和排水渠,但是不够完善,加之矿区地势较陡,存在暴雨期间洪水泥沙较重问题。
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加强日常监管,责令该公司按照按照矿山开采利用方案施工,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于2021年6月5日前做好矿区内园地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二是南郑区林业局负责监管林地植被恢复情况,责令该公司在6月6日前落实植被恢复工作;三是青树镇政府、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的共同监督该公司落实恢复治理义务,整改到位前停止一切矿山开发利用活动;四是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加强该公司环境保护监管,督促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生产废水循环使用,零排放;五是南郑区水利局加强矿山水土保持工作,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加强地质环境动态监管,严防出现地质环境违法行为。
 
 
6 城固县天明镇赵家坝村2组思瑞养殖公司,养殖污水流入河里,魚虾都死光了,污染极为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用水。 城固县 经查,投诉人投诉内容不属实。群众反映的养殖场实际名称为城固县思瑞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天明镇赵家坝村2组,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该公司配套建设有200立方米三级沉淀池和30平方米堆粪场,2019年11月,该公司与沙河营镇官井村猕猴桃园签订了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协议,养殖废水经三级沉淀后,不定期经吸粪车清运至该猕猴桃园还田利用。2021年5月26日,城固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天明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城固县水利局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大门南侧小河河水外观清澈无异常,养殖废水集中收集在沉淀池,养殖粪便堆存于堆粪场,未发现养殖废水排放的痕迹。该公司下游约2Km处为赵家坝村二组和三组168户、600余人集中供水水源井,该水源井于2012年建成投用至今;城固县水利局对赵家坝村二组5家农户进行走访调查,均反映家中饮用水清亮、无杂质无异味、用水正常;经查阅该村近3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赵家坝村饮用水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是城固县水利局在该公司下游农户家中水管采集水样,委托陕西地矿汉中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水质检测,若检测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将采取相应措施;二是城固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规范养殖,养殖粪污必须全部集中收集还田利用,不得外排;三是天明镇政府做好该公司日常巡查监督,并加强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四是市生态环境局城固分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格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7 汉中市林业局管理的实验林场擅自砍伐几千方生态林中的松树,破坏生态,南郑黎坪林场的松树却不让砍伐。 南郑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群众反映的试验林场实际名称为汉中市黎坪实验林场,始建于1975年,其前身为原汉中地区黎坪垦殖场,隶属汉中市林业局,为科级事业单位。
1.关于“汉中市林业局管理的试验林场擅自砍伐几千方生态林中的松树”问题。汉中市林业局会同南郑区林业局现场调查,近年来,黎坪试验林场辖区内华山松相继出现零星枯死现象,且逐年有蔓延扩大趋势。2020年秋季,该林场结合松材线虫病普查,组织技术人员对林场辖区内松类分布区进行了全面普查调查。经样地测算,辖区枯死松树1.9万株,涉及面积2910亩,单位面积枯死率58%-100%,全部为华山松。经汉中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技术人员现场调查和取样分析,确认为华山松大小蠹虫害,并出具了《汉中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关于黎坪实验林场华山松病虫害情况的鉴定报告》(汉林防检〔2020〕14号),2021年2月18日上报市林业局《关于松树病虫木除治采伐的请示》(汉黎实林字〔2021〕2号)和《华山松大小蠹虫害木卫生伐作业设计》及除治方案,市林业局2021年3月3日下发《关于市黎坪实验林场松树病虫木除治采伐的批复》,同意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南郑区黎坪及碑坝林场华山松大小蠹虫害木清理相关适用政策的复函》进行枯死松树处理。因此,该场枯死松树采伐除治作业审批规范,程序合法,资料齐备,不存在“擅自采伐”现象。
2.关于“采伐几千方松树,破坏生态”问题。经查,汉中市黎坪实验林场按照市林业局《关于市黎坪实验林场松树病虫木除治采伐的批复》组织人力对设计区域进行枯死松树清理。2021年3月5日,与施工单位签订枯死松树除治采伐施工合同,自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28日,总计清理枯死松树1056株,胸径10--50厘米,均打桩编号登记,大部分就地消杀掩埋。出材92立方米(3-4米圆材512根),剩余木材目前集材于林区,正在进行消杀、深埋处置。截止2021年3月29日,林区枯死松树除治采伐作业已全部停止。枯死松树设计作业区森林起源为天然林,后期人工更新,主要以华山松、栎类、杂类为主。华山松大小蠹虫害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如对已发生虫害的树木不进行及时清理隔离,将很快传染健康树木,且蔓延速度快,防控难度大。因此,及时、科学、有效地采伐、隔离虫害木是防控华山松大小蠹虫害蔓延扩大最有效的办法,也是保护森林资源健康生长的重要举措,不是破坏生态,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有效保护培育森林生态资源。
3.关于“南郑黎坪林场的松树却不让砍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的规定,汉中市黎坪实验林场林区在黎坪国家森林公园范围之内,大部分属于天然林,因此不让采伐。
市区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妥善安全处置已砍伐的病虫害林木,防止发生新的传染。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和林木管护,保护好生态环境。  
8 洋县茅坪镇茅坪村中园组安置点道路脏乱差,路面没有硬化,道路通行难,下雨天泥水四溅,环境极差。 洋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茅坪镇茅坪村中园组安置点为茅坪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点。该安置点2007年安置13户、2008年安置11户、2011年安置5户,先后三批共安置该村5组、6组群众29户131人。该安置点建联排房4排,群众生活污水排入自家化粪池。2021年1月该村换届后,村两委在该安置点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箱,对该安置点的垃圾定时进行收集转运。2009年冬天,茅坪村对茅九路通往该移民安置点的260米主干道进行了硬化,4排联排房前约450米入户路道路未硬化,农户之间的排水沟未硬化,加之安置点未硬化道路为黄土土质,逢雨天道路泥泞,存在群众出行困难的问题。
2021年2月,茅坪镇在“十四五”规划项目库申报时,已经将该安置点道路硬化纳入项目建设库,于2021年8月底前对安置点内的排水沟、道路进行硬化,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出行难和生活环境差的问题。
洋县茅坪镇茅坪村和洋县移民办加快推进该安置点道路硬化项目实施,从根本上上解决群众出行困难的问题。
 
 
9 汉台区和谐东锦小区对面,新桥建材城每天晚上8点至12点清理垃圾,噪音扰民。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2021年5月26日,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发展办公室、东塔社区进行实地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汉台区和谐东锦小区对面新桥建材城是汉中远大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调阅了该公司最近一周的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三楼商户“顾家家居”在5月24日18时至25日0时50分、25日18时20分至22时清运店面装修遗留建筑垃圾时产生噪音。 一是东关街道办事处对“顾家家居”经营户下发了《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责令停止(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夜间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二是对汉中远大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物业经理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服务;三是汉中远大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要求所有入驻商户装修必须进行报备,并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所有装修商户建筑垃圾清运必须落实市容环卫相关要求,清运时间不得超过每日21时。  
10 汉台区建国鑫居1号楼天天通宵达旦打麻将,噪声严重扰民。 汉台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2021年5月26日,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组织中山街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安环办、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到汉台区银滩路建国鑫居1号楼实地调查。建国鑫居1号楼二楼1021室有一个对外经营性质的麻将馆,该麻将馆有4张麻将桌。2020年7月20日,该麻将馆经营人在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麻将馆营业期间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一是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麻将馆;二是该麻将馆经营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提出不再经营麻将馆,承诺在近期内将麻将桌变卖;三是中山街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辖区噪音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切实发挥办事处、社区、网格员三级监管作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常识,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11 汉台区风景路幺儿拐的垃圾中转站,每天晚上中转垃圾时噪音比较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汉台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群众反映的幺儿拐垃圾收集站位于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幺儿拐南街和南一环路路口,负责周边两公里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垃圾收集转运,日均收集转运垃圾30吨。该垃圾收集站日常管理由汉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按照管理要求,站点每天按时清运垃圾,并对站点进行消杀,能够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调查组实地调查和走访周边居民,每天夜间确实存在噪音较大的问题,噪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环卫车辆清运作业时产生的噪音。该站点地处居民居住密集区,周围商户密集,生活垃圾日产量大,是中心城区唯一的一处双箱体地坑式垃圾收集站,每日产生生活垃圾60m3左右,为保证“日产日清”工作要求,必须加大清运频次,由此会产生垃圾运输车辆噪音;二是环卫工人及周边居民、商铺商户夜间倾倒垃圾时产生的噪音,该站点负责收集区域较大,周边紧邻幺儿拐夜市,经常在深夜还有环卫工人、市民及周边商户倾倒垃圾,产生噪音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一是在保证“日产日清”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错峰清运”的工作新思路,清运车辆每日晚22:00至次日早6:30不再对该站点进行清运作业,同时寻求适当时机对该站点进行升级改造;二是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对车辆语音报警系统实行静默设置,降低环卫作业车辆产生的噪音,尽力做到降噪清运;三是加强对辖区内环卫工人及周边商户的教育引导,文明倾倒垃圾,减少噪音,避免深夜或凌晨垃圾倾倒人员嘈杂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12 南郑区大河坎镇堤香郡小区对面大河坎九年制学,上、下课的铃声太大,影响附近居民。 南郑区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2021年5月26日,南郑区教体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对大河坎九年制学校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学校在小学部两栋教学楼二楼、初中部两栋教学楼二楼、行政楼二楼共装12个播音柱,并有专人负责铃声管理,保持音量适度。南郑区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5月27日在大河坎九年制学校播音柱播放上下课铃声时,分别对学校周边的缙颐缇香郡小区、天骄家园小区、阳光新居小区、双维家园小区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南郑环监(2021)第030号),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位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南郑区教体局强化学校日常管理,确保学校铃声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加强与学校周边群众的交流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生活、发展环境。  
13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大坝村,河道无人管理,垃圾以及矿山上的污油直接排放在河道里,破坏了生态,污染当地水源。 略阳县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不属实。5月28日现场核查,兴州街道办大坝村建立有《巡河日记》,村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工作。经调查组对大坝村流域河道排查,未发现垃圾乱倒现象;沿河共有两家矿山企业,分别是略阳县风华矿业有限公司和汉中嘉陵矿业有限公司,略阳县风华矿业有限公司大坝选矿厂从2014年停产至今,现场无生产痕迹,厂区无生产废油存放;嘉陵矿业黑山沟选矿厂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全部集中收集于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并进行了网上申报规范转移,未发现废污油乱排河道现象。
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对大坝河地表水、大坝河上游黑山沟河及支流大方硖沟河地表水、黑山沟选矿厂上游地表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石油类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略阳县要求县河长办加强河道监管,督促属地河长加强河道巡查,认真落实落细河长职责。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加强对沿河企业废矿物油收集、转移情况监管,杜绝污油直接排放河道污染水源问题发生。  
14 宁强县松树沟村集中安置点有几户养猪的农户,大概每家都养了大约100头猪,臭气熏天,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宁强县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宁强县松树沟村集中安置点位于宁强县舒家坝镇松树沟村1组,该安置点自2008年“5.12”地震后开始规划建设,安置农户76户。该集中安置点现有养猪户9户,存栏生猪69头,其中散养农户7户存栏12头,小规模养殖户2户存栏57头,均为家庭养殖户,没有存栏100头以上规模养猪户。存栏相对较多的养殖户分别是石某某和王某某,其中石某某存栏生猪22头,含6头母猪、7头育肥猪和9头仔猪。农户王某某存栏生猪35头,含7头母猪、10头肥猪和18头乳仔猪。两家养猪户均采用干清粪养猪,石某某将干粪收集后存放于院内拖拉机车厢,转运至农田用作肥料;王某某将干粪收集后即转运至距离安置点较远的农田堆放。两家养猪户所产生的污水均经沉淀后排放至该村统一建设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放,未发现干粪乱堆乱放及污水直接排放的问题,但是圈舍粪污散发的臭气对周边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 一是整治环境卫生,要求养殖户对各自养殖圈舍及周边环境定期清理和大扫除,减少臭味传播。二是规范处置粪污,要求养殖户在粪污产生后随即清理并转运至距离较远的自家农田堆肥。三是改造设施短板,要求王某某对其圈舍至化粪池一段排污明沟进行封闭改造。四是生物化学防治,指导养殖户使用防蚊蝇的药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五是协助搬迁,积极协调石某某养殖用地,促进其尽快搬迁;积极与两家养猪户沟通,协调近期出售存栏的肥猪。六是宣传引导,引导农户在不污染环境和影响他人生活的情况下,有序、规范发展农业生产,提高收入。七是加强后续监管。针对群众举报问题,加大对生猪产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禁养区、适养区及相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不支持、不鼓励农户在集中安置点从事畜禽养殖,对存在类似问题的散户畜禽养殖户持续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监管,完善配套设施,严控养殖规模。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1年5月8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0102,邮政信箱:汉中市第A01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来源于兴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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