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汉中市动员会在汉中召开
时间:2021-05-08 17:59:0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汉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月8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汉中市召开,督察组组长乔军、副组长姚晓军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汉中市委书记方红卫作动员讲话、市长钟洪江主持会议。

    乔军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省委书记刘国中、省长赵一德多次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1月27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

    乔军指出,本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督察市(区)县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一山一水一平原”重点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重点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以及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督察汉江和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和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方红卫表示,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对汉中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再检验、再促进。方红卫要求,全市上下要持续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胸怀“国之大者”、牢记“秦岭之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精准严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督察顺利开展、有序推进;要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在标本兼治中全面提升汉中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会上,姚晓军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汉中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全程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门值班电话:0916—2620102,邮政信箱:汉中市A016号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它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汉中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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